「默許器捐」傳5年內立法...網憂強摘器官 衛福部3點澄清!

▲▼手術,開刀,剖腹,急救,外科,麻醉。(圖/翻攝自pixbay)

▲「默許器捐」傳5年內立法...網憂強摘器官!衛福部3點澄清。(圖/手術示意圖/pixabay)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副總統陳建仁日前出席器捐移植登錄中心音樂會時,將「默許器捐」議題搬上檯面,外傳衛福部將在5年內立法,引發醫界與民眾撻伐,更有網友擔心入法後會遭「強摘器官」。今(19)日正逢台灣器捐日,衛福部特別在臉書上發表3點澄清,表示「政府現階段沒有推動默許器捐制的計畫」,但仍鼓勵民眾主動簽署器捐同意書,讓愛延續。

衛福部表示,器官捐贈是基於「互惠共好、利他利己」的公義價值,雖然西歐推動「器官捐贈默許制」已行之有年,也達到較高的器捐成功率,但任何制度的改變,仍須以當地國情及民眾接受度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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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澄清,所謂「默許器捐」應為歐洲國家實施的器官捐贈「推定同意制(opt-out)」,除非確認死者生前曾表示反對,或者有人知道死者曾明確表達過拒絕器捐,否則將視為同意器官捐贈,但在器官摘取時,仍會尊重家屬意見,不會發生民眾所擔心的「強摘器官」等情況。

▲▼器捐,器官捐贈。(圖/ETtoday資料照)

▲紙本的器捐同意書。(圖/ETtoday資料照)

衛福部再度強調,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6條,醫師自屍體摘取器官,應符合兩點規定,一為「經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二為「經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衛福部目前無意修改,且器官捐贈制度修改需考量國情及民眾接受度,並經過醫學、法律及倫理專家,以及受贈者、捐贈者家屬代表開會討論,因此也沒有5年內立法的規劃。

依據器官移植登錄中心最新統計,截至今年6月,簽署器捐同意書者已達42萬人。衛福部強調,「器官捐贈利人利己」,2013年至今,也有19位捐贈者家屬得到器官移植優先排序,鼓勵民眾在本人主動意願下,可透過紙本或線上等管道簽署同意書,讓愛恆久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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