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家人被迫離職...近百團體連署「長照安排假」 爭取30天有薪假

長期照顧安排假。(圖/家總提供)

▲家總等團體發起「爭取長期照顧安排假」連署行動。(圖/家總提供,下同)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全國約231萬人即五分之一勞工,因照顧失能、失智、身心障礙家人而影響工作,每年約13.3萬人因照顧離職。對此,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近百團體發起「爭取長期照顧安排假」連署行動,要求「30天有薪假+150天無薪彈性請假」長期照顧安排假。

根據勞動部2016年推估,台灣1153萬勞動人口中,約231萬人為失能、失智、身心障礙家人照顧所影響,每年約17.8萬人減少工時、請假或彈性調整。而目前台灣約79萬名失能、失智及身心障礙者,約3成聘僱外籍看護工、逾5成由家庭獨力照顧,僅約2成使用長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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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家總2017年「在職照顧者狀況調查」,發現每周投入逾20小時在家照顧的「在職照顧者」平均照顧約8年,其中40-55歲占73%,44%擔任主管職位,37%年資超過10年以上。近半數(49%)在前6個月最混亂不安,導致「請假頻率變高(86%)」、「無法參加工作以外的聚會(84%)」、「無法配合加班(83%)」、「遲到早退頻率增加(73%)」、「無法專注工作(72%)」。

長期照顧安排假。(圖/家總提供)

▲長期照顧安排假是30天有薪假加150天無薪彈性請假。

家總秘書長陳景寧指出,離職照顧有三輸,對勞工而言,損失不只是一份薪水,年老退休金也不保,對雇主來說則是痛失熟練的員工,增加人事成本,對國家而言,不僅損失眼前整體勞動力與經濟力損失,未來還可能要為老後的離職照顧者提供長期經濟救助。

「長期照顧安排假」是由「30天有薪假+150天彈性請假」所組成,希望由就業保險提高1%費率作為支出,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做法提供6成薪資的津貼,讓勞工在長照需求最混亂、最密集的前30天獲得補助,盡速穩定照顧安排,之後則針對處理臨時狀況、陪伴回診等照顧模式,提供150天彈性請假。

陳景寧強調,日本實施「93天顧老假」政策後,目前有82.5%的事業單位符合政府推動資格,其中1.3%的事業單位優於政府規定,對社會輿論及「照顧不離職」觀念也產生正面影響,面對高齡化的台灣,長照安排假的立法刻不容緩,支持照顧不離職,才能夠真正保障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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