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換藥「吃了沒效」?通報案件暴增243件...精神藥最多

▲醫院領藥,健保,醫療,醫院,門診,領藥,排隊領藥,生病,終生照護。(圖/記者季相儒攝)

▲醫院換藥後,醫療人員與民眾察覺藥效變差,即可上網通報。(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謝承恩/綜合報導

醫院換藥,患者使用後藥效變差怎麼辦?今年5月衛福部食藥署增設了「疑似藥品療效不等」通報新制,民眾及醫療人員可使用行動裝置上網通報,半年來接獲的案件量從兩位數暴增到243件,其中更有30%是安眠藥等精神抑制用藥。

過去因健保調整藥價,許多醫院傳出「換藥潮」,然而民眾在服用了同份量、同劑量、同用法的不同廠牌的藥品後,卻感覺藥效變差,即可透過藥品療效不等通報系統(https://qms.fda.gov.tw)上網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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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過去2015~2017年的通報案件為分別為34件、52件及29件,落在2位數,然而過了短短半年卻暴增到243件,食藥署長吳秀梅解釋,今年可能因新通報機制較便利而導致件數增加。健保署專委黃兆杰指出,這243件通報以安眠藥等精神抑制用藥占三成最多,其次是抗高血壓、血脂調節劑、泌尿外科與糖尿病用藥等,來源從診所到大醫院均有。

▲▼藥品,常備藥,藥箱,藥丸,急救箱。(圖/翻攝自pixabay)

▲學名藥與原廠藥,均經過藥品上市前的審查與上市後的監測。(圖/翻攝自pixabay)

健保署也表示,接獲通報案件後,會評估是否符合療效不等,並經臨床專家評估後,就會啟動藥品品質調查,過去通報後做的藥品檢驗,很少發現藥效有問題,推估這次通報案件雖然增多,但多屬於民眾在換藥時的心理因素影響。

另外過去也有民眾的藥品因為由「原廠藥」換成「學名藥」,或者「學名藥」換成「原廠藥」向醫師反應藥效變差,到底這兩者有什麼不一樣?藥師甘誼文表示,這兩者藥品的主要成分是相同的,所以並不影響藥品的安全、品質及療效。

甘誼文進一步解釋,學名藥是經過食藥署的把關和審核,通過藥品上市前的審查及上市後的監測,確定具有相同的規格跟用藥方式,並且用於相同的疾患,可以產生相同的療效,才能通過核准上市。民眾若對於用藥有疑慮,也可諮詢醫師與藥師,切記隨便亂停藥,影響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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