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痛藥「乙醯胺酚」代謝花5年? 食藥署打臉:24hr隨尿掰

頭暈,頭痛,暈眩,倦怠,疲倦。(圖/記者李佳蓉攝)

▲止痛藥「乙醯胺酚」代謝花5年?食藥署打臉:24hr隨尿掰。(圖/頭痛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頭痛、發燒時,吃止痛藥可暫時舒緩不適,但近日網路流傳,止痛藥常見的「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成分,會在體內殘留5年,讓許多民眾好擔心。對此,食藥署表示,健康成年人於正常劑量使用下,乙醯胺酚及其代謝產物,可於24小時內從尿液或糞便中排出近100%,可以放心使用。

乙醯胺酚作用雞轉為作用於中樞神經直接阻斷疼痛的傳導,藥師沈采穎表示,只要遵循仿單的安全劑量,或醫師藥師的指示下服用,不用擔心體內殘留、傷身,當其被身體吸收後,會自然代謝,約24小時內可排出體外,以民眾最常碰到的頭痛問題來說,當有頭痛徵兆發生時,應把握黃金1小時用藥時間,才能有效緩解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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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則提醒,民眾在服用含有乙醯胺酚藥品時,應依據藥品仿單或醫囑使用,切勿過量服用,用藥期間也切忌搭配酒精飲料。若有使用藥品疑慮,可尋求專業醫師或藥師協助。

至於哪種頭痛可自行服用止痛藥?沈采穎表示,只要頭痛症狀每個月都差不多,且每次痛最多不會超過4天,就可自行服用。

根據台灣頭痛醫學會統計,在頭痛發作一開始時就該服藥,效果可達80%,但若到頭痛嚴重時才吃藥,效果只有30%。不過,若民眾每星期固定吃止痛藥超過2天,一個月吃超過8天以上,就須盡快就醫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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