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部分中藥材「藥性太強」 衛福部研擬管制販售

▲▼ 中藥示意圖 。(圖/翻攝自pixabay)

▲衛福部中醫藥司研擬要將中藥材分為5類管理。(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衛福部中醫藥司日前計畫「得供食品使用中藥材分類及品項」草案,將規定特定藥材如當歸、肉桂、決明子和膨大海等中藥材,必須要有中藥藥商許可執照者才能賣 ,但草案一出引來不少人反彈。對此,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表示,計畫是考慮部分中藥材藥性太強,不太適合當食品販售,但草案目前都還在討論中,5月下旬會召開專家會議。

「得供食品使用中藥材分類及品項」草案中預計依照中藥材的安全性和傳統習用性分為5類,第1類為傳統食品用途,包括海藻、枸杞、山藥、生薑等,第2類為傳統辛香料食品用途,包括花椒、桂丁和薑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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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3、4、5類未來都必須要根據有中藥藥商許可執照者購買,不能在超商、超市和跟農民購買,其藥材包括決明子、人蔘、當歸、肉桂、紫蘇、膨大海和黃耆等60種單一成分產品。但計畫引來外界反彈,質疑該限制恐限縮產業發展。

▲中藥,中醫 。(圖/記者呂曉雯攝)

▲研擬草案中將規定特定藥材必須有中藥藥商許可執照者才能販售。(圖/記者呂曉雯攝,示意圖)

陳聘琪解釋,草案中第4類與第5類的中藥材安全性比較需要專業把關,目前是規定擁有中藥藥商許可執照者才能販售單一成分,屬於中藥材基源的產品,例如可賣整包人蔘、肉桂和當歸等,而沒有中藥藥商許可執照者,只能賣非單一成分的產品,例如藥膳調理包。

陳聘琪強調,普遍人對於中藥藥補食補的觀念,但由於部分食材藥性比較強,並不是那麼適合當作食品來販售,再加上有些患者可能需長期服用藥物,那如果不小心食用到有相反作用的中藥食材,可能就會出現問題,因此衛福部才會規劃要依據食材安全性和習用性來分類管理。

但由於目前有不少反彈聲音,陳聘琪強調,目前草案尚未預告,都還在討論中,3/7也曾開過業界說明會,已經陸續蒐集很多意見,預計在5月下旬會召開專家會議,希望今年就可以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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