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掉4關鍵字!《醫療法》第82條將三讀 醫改會批蠻幹

▲醫改會「在地安寧資源評比」 這6縣市墊底難善終!。(圖/記者嚴云岑攝)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圖/資料照/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充滿爭議的《醫療法》第82條修法,即將在今(29)日於立院三讀通過,最新出爐的黨團協商版本拿掉4個關鍵字,讓醫師幾乎不用負民事責任。對此,醫改會上午召開緊急記者會,痛批政府「蠻幹」,因為此次版本不僅破壞體系平衡,過程中甚至未召開專家公聽會,就要搶先三讀,根本暗渡陳倉。

根據12月14日黨團協商版本,修正條文內容為,「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因過失致病人死傷者,以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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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28日最新出爐的版本,卻將第5點大幅修正,從原本的「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醫療事故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改為「醫療機構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立法院院會,蘇嘉全。(圖/記者季相儒攝)

▲28日醫療法修法的黨團協商,由蘇嘉全院長主持。(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醫改會董事楊秀儀痛批,最新版本將「醫事人員」從條文中移除,無疑是讓有過失的醫事人員得減輕民事責任。雖然過去專家對《醫療法》修法的共識,都希望減輕醫療人員刑責、加重醫療機構責任,但此次直接把「醫事人員」4個字拿掉,恐連帶減輕機構責任,不利醫院更新設備、人力與減少護病比,對整體醫療環境都是傷害。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則批評,醫改會支持個人責任減輕、醫療體系責任加重,但政院不顧多位法律專家多位法律專家提出爭議,仍要蠻幹,且事前並未邀請任何專家召開公聽會,直接暗渡陳倉準備三讀,導致修法體系平衡幾乎被完全破壞,醫改會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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