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藥水含「可待因」恐致呼吸困難 12歲以下兒童全禁用

▲感冒藥水、咳嗽藥水、可待因、藥水。(圖/記者李依琳攝)

▲咳嗽藥水含「可待因」恐致呼吸困難。(圖/示意圖/記者李依琳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許多咳嗽藥水、止咳藥都含有可待因(codeine)成分,服用後會導致卡痰現象。過去使用原則,僅公告需審慎評估兒童使用的臨床效益及風險,但考量到部分公告已不合時宜,食藥署今(5)日正式廢止95年的公告內容,未來民眾到藥局買藥時,應以7月28日公告的新規定為基準,不可再將含有該成分的藥水,買給12歲以下的兒童服用。

食藥署日前公告可待因使用原則,審慎評估兒童使用的臨床效益及風險,並確實告知病人或其照護者注意呼吸相關不良反應的徵兆,例如呼吸緩慢或微弱、呼吸困難等,考量到許多藥品都為非處方藥,於是加上兩條新規定:禁止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及哺乳婦女、12至18歲具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則需經醫師診治後處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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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流鼻涕,鼻水,咳嗽,流感,生病(圖/達志/示意圖)

▲咳嗽藥水含「可待因」12歲以下幼童全禁用。(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可待因多用於止咳糖漿、感冒藥等藥品中,雖然具有止咳、止痛之效,但部分體質特殊者,在服用後恐代謝成嗎啡,引發呼吸困難、嗜睡等副作用。若哺乳婦女不慎服用,可待因恐透過乳汁被嬰兒吸收,國外也曾有嬰兒猝死的案例傳出。

藥品組科長王博譽表示,目前核發的藥證中,含有可待因成分的品項共186張,未來民眾到藥局買藥時,應先留意外包裝上的警語,藥師在提供藥品前,也要先詢問使用對象,才不會導致不良反應的發生。

食藥署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王博譽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若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應立即通報給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或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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