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精名字騙很大,明年無牛奶成份起要加註「不含乳」。(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黑咖啡太苦難以入口,打開一包奶精添加「奶味」,殊不知裡面幾乎沒有奶。衛福部食藥署為避免消費者混淆,今(1)預告訂定「市售包裝奶精產品之品名標示規定」草案,規定市售包裝產品品名標示宣稱奶精,其內容物如未含奶粉、牛奶等原料,應於品名之後明顯加註,明年7月1日上路後,違者最高可處300萬罰鍰。
該草案規定,市售包裝產品品名標示宣稱奶精,其內容物如未含奶粉、牛奶等原料,應於品名之後明顯加註「不含乳(奶)」;倘其乳含量未達百分之五十者,應加註「非乳(奶)為主」,且其字體應與品名字體大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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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表示,本次預告的意見評論期至8月31日止,若業者無意見,預計自106年7月1日(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生效,屆時市售包裝奶精產品,如未依前述規定標示,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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