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業者誤用!3飲用水「殺菌劑」 被食品添加物除名了

▲怕業者誤用!3飲用水「殺菌劑」,被食品添加物除名了。(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避免業者誤用,食藥署今(4)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將氯化石灰、次氯酸鈉液及二氧化氯等3成份自殺菌劑中刪除,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的評論期,未來若發現食品業者違法添加,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3~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表示,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雖准許氯化石灰、次氯酸鈉液及二氧化氯等3成份用於飲用水或食品用水之殺菌,但不能直接添加於食品中。此次大舉刪除3項,就是擔心有業者看到「食品添加物」一詞,就直接把殺菌劑用在食品添加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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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說,衛生福利部另外訂有「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食品業者如果需要使用次氯酸鈉液及二氧化氯作為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等食品接觸面之主要消毒成分或用於食品之主要消毒成分,應遵守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另,根據環保署規定,3成份可用於飲用水質處理藥劑上,但必須符合最終水質標準。

衛生機關對於市售食品之食品添加物持續進行監測,在60天的預告評論期過後,如發現有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以維護民眾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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