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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修法衝擊近千家診所 醫憂「被迫失業」:只能打雷射、做微整

▲▼醫美手術,整容,整形,手術,愛美。(示意圖/CFP)

▲衛福部推強化醫美管理,終結直美、要求執行醫美處置要經過PGY訓練等,但從業醫師們有不同意見。(示意圖/CFP)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為加強管理醫美亂象,衛福部近日預告《特管辦法》修正草案,卻引發部分醫美從業醫師反彈。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批評,此次修法程序粗糙未充分溝通,恐讓全台近千家診所、上萬名從業人員受衝擊,醫美手術相關專科限制,恐也讓過去屬於合法施作手術的醫師「被迫」失業,只能打雷射、做微整。

衛福部日前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分三級強化醫美管理;第一、執行非侵入性的光電、雷射、針劑等醫美處置,必須接受一般醫學訓練(PGY)訓練;第二、所有醫美「手術」都要有大外科系專科訓練才能執行,高風險手術更限制必須是特定專科;第三、針對執行高風險手術醫美診所必須要經過「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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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發布聲明,批評特管辦法修法程序粗糙。學會常務理事、開業醫美診所院長邱正宏表示,新法若真上路,全台至少一千家醫美診所受到影響,且不只醫師,連同診所工作人員及其家庭,超過萬人受到衝擊。

「我們不是反對管理,而是反對缺乏程序、缺乏證據、可能讓病患更危險的管理方式。」邱正宏指出,依照行政程序法預告需60天再行公告,特管辦法卻僅預告30天,然而這件事情並未如新冠疫情等具急迫性或特殊情況,程序上難以服眾。

邱正宏舉例,現行特管辦法已針對高風險醫美手術限定由專科醫師執行,且當初修法也不溯及既往,所以過去有些很會做隆乳、拉提手術的家醫科醫師,因為相關執行經驗累積,允許繼續做手術,但是這次相關專科限制卻要求非特定專科不能做手術,新制一實施,這些醫師恐怕就失業,只能打雷射、做微整。

邱正宏也提到,國內僅有醫策會一家負責認證,恐涉及圖利、壟斷,加上全台灣數百家醫美診所在做特定手術,「如果新制實施兩年內無法全部通過認證,是否也都得關門?」

至於後送契約制度,邱正宏批評,學會會員面臨一大問題,就是鄰近醫院不願簽約,讓他們得找更遠的醫院簽約後送,但如果發生緊急狀況,救護車可能被迫送往「已簽約但更遠」的醫院,無法依照現行「最近且最適當醫院」原則送醫,延誤黃金救命時間,反而更危險。

邱正宏強調,自己的診所都符合新法規要求,只是反映其他大多數會員的意見。他說,要提升病人的安全,真正重點應該是要求醫美醫師都具備急救跟緊急照護能力,建議推動相關認證。

學會四大訴求包含,暫緩本次修法,進行跨領域、跨專科完整衝擊評估,下週二將在立法委員王正旭出面之下召開協調會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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