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政府強力執行加熱菸稽查。(圖/資料照)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跨國菸草公司加熱菸在台上市販售,但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衛生單位稽查發現後,衛福部第一時間依法要求全面下架。台灣拒菸聯盟今表示,對此表達高度肯定,並贊同應全面檢驗市售加熱菸的尼古丁含量,確保符合限值規定,呼籲政府應持續強力執法以維護國人健康。
根據《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8條規定,菸品的尼古丁、焦油含量,應依菸品出廠檢測結果據實標示。而針對此次加熱菸商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台灣拒菸聯盟直言,跨國菸草公司根本是挑戰政府公權力、愚弄台灣人民,完全無視台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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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也提到,當衛福部第一時間要求違法加熱菸品下架時,業者仍一度繼續販售,網路上更集體出現各種力挺菸商的言論,政府必須挺住壓力,若連第一家業者違規都無法貫徹菸害防制的執行力道,嚴格管制加熱菸根本只是空談。
台灣拒菸聯盟強調,核准上市之加熱菸就是菸品。依《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2項規定,菸品容器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若是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同法第29條,針對違規的製造、輸入業者處100萬到500萬罰鍰,販賣者亦可處1萬到5萬罰鍰。
面對第2家跨國菸草公司加熱菸品即將上市,台灣拒菸聯盟呼籲,衛福部與各縣市衛生局應持續加強稽查行動,確認從標示到包裝、展示、販售、廣告促銷等,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查獲違法立即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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