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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跳票2年多 各界促政府速公告加味菸管制 勿再縱容菸商

▲抽菸,吸菸,肺癌,健康,加熱菸,菸害。(圖/pixabay)

▲為防止吸引青少年、女性等族群,加劇尼古丁吸收導致成癮,立院修法通過《菸害防制法》第10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圖/pixabay)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國健署)陸續核准2家加熱菸業者完成上市前文件,預計最快將於10月正式上市販售。國健署除了包括加強稽查、監測青少年使用情況,並要求業者落實上市後監管機制等相關配套措施,也迅速祭出禁止加熱器等組合元件陳列展示、重申禁止從國外攜帶加熱菸及其相關組合元件入境。

比起積極納管加熱菸,更受關注的爭議仍未解決。為防止吸引青少年、女性等族群,加劇尼古丁吸收導致成癮,立院修法通過《菸害防制法》第10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下稱加味菸禁令),比照歐盟全面禁止加味菸。針對禁令進度,日前衛福部則表示,加味菸無法檢驗也是問題,討論配套需時間。事實上,此刻最迫切的是立即完成並公告禁令,若繼續拖延,世代健康恐遭犧牲。

加味禁令未決卻放行加味加熱菸?法律專家:恐涉行政程序瑕疵
國健署早在兩年前就已公告加味菸禁令草案,鎖定禁止薄荷、花香、果香與巧克力四種風味;去年8月,國健署再度預告,禁止27項添加物,將涵蓋多數常見的加味菸品項。然而,加味菸禁令公告至今仍未定案,如今加熱菸最快10月即將上市,核准販售的品項中不乏「加味加熱菸」。在加味菸禁令尚未正式公布之前,這些產品得以流入市場,「加熱菸開放」與「加味菸管制」之間出現空窗與矛盾,恐形成政策落差,已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民團憂心,若禁令持續延宕,將形成管制空窗,讓加熱菸實質脫鉤於加味菸規範,菸商恐趁機操作。

國健署長沈靜芬曾公開表示,加味菸禁令會依行政程序逐步完成,一旦公告生效,所有菸品都必須遵循,並不會與加熱菸脫鉤。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吳盈德指出,從法律觀點來看,母法《菸害防制法》已明確揭示禁止加味菸的政策方向,但主管機關卻遲遲未完成子法公告,恐有「不作為」疑慮。他進一步解釋,主管機關明知加味加熱菸必須納入規範,卻在子法尚未完成的「法律空窗期」內即受理並核准相關產品,難免引發程序正當性的質疑。這不僅涉及「先後順序是否顛倒」的問題,更可能衍生出「行政機關是否違法」的爭論,不僅動搖依法行政的期待,也挑起信賴保護原則的爭議。

民調近九成支持加味菸禁令 超過七成同意加味菸易吸引青少年
面對加味菸禁令延宕,也引發民意關注。《ETtoday民調雲》於9月23日至29日針對台閩地區20歲以上民眾進行「菸品政策議題調查」,共回收有效樣本1,169份。民調結果顯示,多數民眾明確要求政府儘速公告並落實加味菸禁令,顯示社會普遍期待政府在菸害防制上展現決心。

根據調查,有87.2%民眾支持禁止加味菸,其中「非常支持」達68.5%,「還算支持」18.7%,反對者僅約一成。進一步分析顯示,75.8%的吸菸或曾吸菸者認為加味菸氣味淡、口感特殊,易吸引青少年或女性嘗試,顯示風味菸已成青少年吸菸入門的主要誘因。另有近九成受訪者認為,在禁令未定案前,政府應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避免菸商趁機搶佔市場,擴大青少年吸菸危機。

管制破口不宜再拖 應效法新加坡鐵腕執法 展現保護青少年魄力
新加坡政府對新興菸品態度和執行力值得台灣借鏡。除了全面管制加味菸品對新興菸品的查緝更是同打擊毒品,日前新加坡衛生部與內政部聯合宣示,九月起提高電子煙罰款、監禁與鞭刑,外國人違法可強制出境並終生禁止入境,立即以行政命令全面禁止電子煙與加熱菸的進口與販售,透過明確的態度與嚴格執法,展現守護下一代健康的決心。

相較之下,台灣在新興菸品管理上仍存在明顯漏洞。國健署對加味加熱菸的立場,被認為是公然違背《菸害防制法》第十條的立法目的,且忽視了立法院要求全面禁止的承諾。當務之急應是儘速完成加味菸禁令的定案與公告。禁令持續延宕,勢必造成管制破口,不僅讓加味菸品趁虛而入,也等同坐視菸商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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