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健保署。(圖/資料照)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衛福部近期預告訂定「115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將調高健保住院自付額上限,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健保署表示,單次住院增加到5.7萬元,全年累計增為9.4萬元,該草案預告期60天,初估影響萬人,但不會影響經濟弱勢和重大傷病。
因應每年平均國民所得調整,衛福部研擬未來「同一疾病」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從5.1萬元調高到5.7萬元,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最高額從8.6萬元調升到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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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社會保險代理司長陳真慧指出,新制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提高6000元,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上限提高8000元,推估影響1.1萬人,這部分健保增加部分負擔金額為6,093萬元。
陳真慧說,適用範圍為保險對象在「急性病房住院30天以下」或在「慢性病房住院180天以下」,依健保法第47條規定,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為限,這部分不包含健保法規定不予給付項目。
而在重大傷病、低收入戶等弱勢對象,陳真慧說,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對象、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等弱勢對象,都不受住院自付額上限新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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