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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管嬰兒補助「11月再加碼」 第1次申請最高15萬

▲▼懷孕,生產,孕婦。(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國健署11月加碼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衛福部國健署自110年7月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截至114年8月底,已協助超過2萬6千對夫妻迎接逾3萬名新生兒。補助將於114年11月1日起再加碼,實施「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調高多項補助金額,首胎第1次申請補助最高可達15萬元,其後各胎的第1次補助也由現行6萬元增加為15萬元,平均可涵蓋77%的療程費用。

國健署指出,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0自110年7月1日上路滿4年,截至114年8月31日,補助金額達74億204萬餘元,協助6萬3,566對夫妻完成11萬392次試管嬰兒療程,在成功生下3萬144名新生兒的2萬6,014對夫妻當中,有1,101對夫妻已運用補助迎來第2名新生兒,更有14對夫妻已申請獲得第3胎試管嬰兒療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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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減輕不孕夫妻接受試管嬰兒療程之經濟負擔與維護母嬰健康,國健署將自114年11月1日起實施「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

國健署表示,今年11月起調高年輕夫妻補助額度,受補助者未滿39歲,首次申請第1次補助金額最高15萬元;39歲至未滿45歲,首次申請第1次補助金額最高13萬元,也鼓勵再次嘗試,受補助者未滿39歲,各胎第2、3次療程最高10萬元;39至未滿45歲,同一胎第2、3次療程最高8萬元。

另外,持續鼓勵接續生第2、3胎,各胎的第1至第3次申請,補助金額比照第1胎方式調高,受補助者未滿39歲第2胎之第1次療程,自6萬元提高至最高15萬元。

過去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0補助金額,大約可涵蓋接受試管嬰兒療程醫療費用的53%,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上路後,平均可涵蓋77%,其中受補助者年齡未滿39歲者,更可達到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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