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可拿「百萬」代孕費?邱泰源否認:沒這回事

衛福部部長邱泰源。(圖/記者趙于婷攝)

▲衛福部部長邱泰源。(圖/記者趙于婷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衛福部國健署《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將在年底送至行政院,內容包括規定代孕者身心狀況、營養費100萬元等。不過衛福部部長邱泰源今上午受訪時並未證實相關營養費的金額,直言「細節還需要專家審議,現在寫出來的數目(100萬)是沒有這回事,目前價格方面沒有答案。」

國健署日前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在對象中由現行條文中的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與捐贈人權益,擴大為人工生殖子女、代理孕母、受術配偶、受術未婚女性及捐贈人權益;也就是包括同性配偶、單身女性等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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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代理孕母資格必須設籍台灣、年滿20歲、未滿40歲,雙方在術前都必須接受婦產科醫師、心理師雙重評估,確認清楚後簽訂契約並到法院公證,完成所有行政手續後,還需經過中央機關許可的醫療機構審核,才能協助人工生殖。而在懷孕期間的營養費方面,有媒體報導金額大約是100萬元左右。

但邱泰源上午出席立法院衛環會時否認該金額,他表示,條文有列出相關要做的項目,但是後面細節還需要專家審議,現在媒體寫出來的數目,並沒有這回事。至於「無償代孕」又如何確定代理孕母的權益?他強調,這要從各方面需要做完整的考量,國健署和專家會滾動式討論,希望真正提出來的時候,可以保護到應該保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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