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米油被驗出含致癌物。(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3)日公布邊境查驗結果,自日本進口的米油及印度進口玄米油,皆被檢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Es)」超標。食藥署說明,業者將從一般抽批調整為加強抽批,若以整個國家來看,一個月內出現三批不合格或累積不合格率達10%,會對該國採取較強管制措施,要求提出改善說明。
食藥署今日公布邊境不合格名單共20項產品違規。其中日本進口「三和油脂株式會社 本社工場」製造的米油再度被檢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1545 μg/kg;而自印度進口的玄米油被檢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2639 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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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說明,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縮水甘油脂肪酸酯於市售供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原料植物性食用油脂、魚油及海洋生物油脂,經過人體腸道水解成為縮水甘油,此時恐具有致癌性與基因毒性,因此國內規範縮水甘油/環氧丙醇計限量為1000 μg/kg GEs。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會針對業者自一般抽批調整加強抽批,而整個國家部分,若出現一個月內違規三批、或累積不合格率達10%,會針對國家採取較強管制措施,並要求提出改善說明。
林金富提到,目前日本在一個月內被抽驗出兩批不合格,若達到三批則會要求提出改善說明,一旦無法提出,將要求停止輸入不合格製造廠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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