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件「巴西蘑菇」重金屬鎘超標!2業者「無法提供來源」遭罰3萬

2件巴西蘑菇檢出重金屬鎘。(圖/食藥署提供)

▲2件巴西蘑菇檢出重金屬鎘。(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公布「112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10~12月執行結果」,其中有2件「巴西蘑菇」檢出重金屬鎘超標,違規業者分別在台北市和高雄市,由於業者無法提供具體來源,依違反《食安法》分別裁處3萬元。

食品中所含重金屬可能源自天然存在或是受人類工業活動污染所致,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不一,與各種金屬特性及暴露程度有關,因此食藥署也與地方政府衛生局持續監測國內市售食品中重金屬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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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10~12月總計抽樣檢驗62件產品,包含6件食米及其他穀類、16件蔬果植物類、15件水產動物類、1件禽畜產品、11件蛋品及其加工品、1件乳品類、8件嬰幼兒食品、2件飲用水、1件蜂蜜及1件果醬。其中2件蔬果植物類(巴西蘑菇)檢出重金屬鎘與規定不符。

2件巴西蘑菇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無產品可供複抽檢驗,後續將加強管理,但因為業者無法提具來源資料,所轄衛生局分別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及第48條第3款規定,各處新臺幣3萬元整罰鍰。

林金富提醒,食品業者若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所定標準,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又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所定標準,其產品及以其為原料產品,應予沒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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