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冰店23人中「沙門氏桿菌」!4行為害中鏢 放室溫太久小心

▲▼剉冰、刨冰、冰品、冰店。(圖/記者許力方攝)

▲高雄有數名民眾吃完冰出現食物中毒。(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

記者張乃文/綜合報導

高雄出現民眾吃冰,一家13人竟有11人腸胃不適且有血便,甚至傳出有其他受害者腎衰竭,住進加護病房。事後,衛生局在冰品檢體中驗出「沙門氏桿菌」,上門稽查發現多項衛生缺失,要求停業一周。食藥署強調,因為沙門氏桿菌的耐熱性低,因此建議食物都須煮熟再食用,營養師也提醒有4個舉動一定要留意,避免傳染。

高雄23人因吃冰而食物中毒事件,其中衛生局檢驗出病品檢體有「沙門氏桿菌」。對於沙門氏桿菌,食藥署指出,主要中毒原因包括,食品為受污染的畜肉、禽肉、鮮蛋、乳品、魚肉煉製品等動物性食品;另外豆餡、豆製品等蛋白質含量較高產品、或是環境媒介、人、老鼠、蟑螂等接觸也會產生感染;另外,雞蛋與蛋製品等同樣有感染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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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說明,沙門氏桿菌適合生長的酸鹼值 (pH) 為6.5~7.5之間,在酸性環境下 (pH<4.5),生長會被抑制;也因生存的溫度在4~48°C之間,以35~37°C生長最佳,換言之,耐熱性低,煮沸5分鐘可將其殺死。

食藥署說,當人體誤食沙門氏桿菌後,在4至48小時內就會發病,且發病時間愈短,症狀愈嚴重;主要出現下痢、腹痛、寒顫、發燒(高燒維持在38至40°C)、噁心、嘔吐,症狀持續2至3天後會痊癒,但有5%的人會成為帶菌者。死亡率為1%以下。

食藥署強調,因沙門氏桿菌本身並不耐熱,於60°C的狀態下加熱20分鐘即可被殺滅,建議食品充分加熱,並立即食用;另外加熱後的食品防止交叉污染,生食及熟食所使用的容器、刀具、砧板須分開,勿混合使用。處理食品前,手部要清洗並保持潔淨。

▲衛生局14日前往冰店稽查。(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食藥署強調,食物調理場所應保持環境整潔。(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為了防止病媒侵入,食藥署表示,對於鼠、蠅、蟑螂等病媒必須防止侵入調理場所,也不得將狗、貓、鳥等動物帶進調理場所,垃圾應加蓋並定時清除;若有被蒼蠅沾染、過期或腐敗等不潔食物均應丟棄,勿食用。

南投醫院營養師黃淑敏也曾針對沙門氏菌說明,最常見的傳播方式為動物排泄物接觸生食食品(牛乳、肉、蛋),甚至是處理食物的砧板或食品烹調之工作人員本身而傳染;食物生熟食交叉汙染及加熱未完全、食物調製後在室溫下放置過久,也是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

黃淑敏提醒,預防食物中毒最好的方式如下:1.需冷藏的食物,務必儲放於5°C以下或冷凍庫,並在保存期限內食用完畢;2.冷藏保存的食物於再度食用前,務必充分加熱,至少中心溫度達75°C,最好於1小時內吃完;3.處理生、熟食,務必分開,並使用不同的砧板及刀具、餐具;4.食品調理人員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在接觸食品生鮮原料後,應徹底洗淨雙手並且消毒;5.選擇即食食物時,要看是否有保冷或是保溫設備。

黃淑敏建議,採買食物時務必看清食物標示、食物儲存的條件,謹慎選擇購買的地點,以確保個人的健康及安全。

根據衛生局最新統計,截至17日為止,高雄吃冰中毒事件共計有23人因症就醫。衛生局表示,八寶冰食材與患者檢體都檢出沙門氏桿菌,事證明確,本案將依食安法41條第1項第4款,勒令停業併處以新台幣30萬元罰款,後續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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