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寶寶雜誌/早期療育 把握3歲前的療育黃金期

文/李藹芬 採訪諮詢/耕莘醫院兒科部兒童發展中心主任陳培濤‧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苗栗服務中心主任張智于 攝影/邱如仁 協助拍攝/歐緹斯特職能治療所暨兒童發展中心負責人蔡建志治療師

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錯過,就回不去了!尤其在6歲以前,若有任何的發展遲緩跡象,都是接受療育的黃金期。特別是3歲之前接受1年的療育,勝過3歲之後才接受療育的10年成績;而且所負擔成本,黃金期花費1元抵日後的10元代價。換言之,早期療育,愈早開始,效果愈好!

對於無法在該有的年紀出現該有的發展表現,而落後的速度超過大概的平均值(在一定時間內未達正常發展之孩童的90%者),這些孩子所呈現的各種現象,就被總稱為「發展遲緩」。讓有「發展遲緩」的孩子接受早期療育,將可幫助他們趕上發展的基本進度,不致在人生路上遠遠落後。

趕上落後進度指日可待

對大部分的孩子來說,身心的一切發展是很自然而然發生,父母絲毫不用費心教導;可是有的孩子卻不同,父母千盼萬等,怎樣也等不到他跟其他孩子一樣,這些孩子的各種落後現象,可用「發展遲緩」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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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莘醫院兒科部兒童發展中心主任陳培濤表示,發展遲緩兒童是指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疑似異常或可預期有發展異常情形。

孩子有落後現象,固然令父母多所擔憂,不過,藉由早期療育,孩子落後的進度終究能逐步趕上,他強調,雖然6歲以前是所謂的「黃金早療期」,但「愈早愈好」。

他引用美國於90年代提出的研究說明,在0〜3歲接受早期療育,所付出的1元成本,可抵3歲之後的7〜10元。就付出成本而言,愈早投入,負擔愈少;就療育效果而言,愈早開始,效果愈好。

早療早好的4個理由

面對孩子的落後情況,很多父母不免會想「大一點就好了」,但實際狀況卻是「孩子的發展之路宛如被一顆大石頭擋住了,若想要移除大石頭,需要專業的協助。

對於這些「外觀無異,功能卻有差別」的孩子,陳培濤醫師表示,能早點發現並釐清孩子在發展上遇到的問題很重要,若孩子經過評估後需要接受療育,基於以下4個理由,能早點開始就早點開始!畢竟對於療育黃金期而言,分分秒秒都需要掌握。

※原文刊載於2013年7月號《媽媽寶寶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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