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有網友爆料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一名加護病房護理師在上班時間開直播,另還有一名內科護理師也同樣有此行為。對此,院方回應,該位同仁過去曾經有此行為,有進行關懷及輔導。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如果護理師個人行為涉及洩露病人隱私,依《護理人員法》最高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改善最多可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
根據爆料指出,該名加護病房護理師在上班時間用5支手機,直接開直播唱歌、賺取「抖內」打賞,這樣的行為持續多年,更曾經連病人的呼吸器掉了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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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今回應,護理部門接獲郵件訊息立即週知各單位護理主管,經查訪後了解,該位同仁過去曾經有此行為,有進行關懷及輔導,但近期並無陳情者所述作為,護理部門已於此週請各單位晨會及科務會議,宣導上班時間專業態度並維護護理照護品質。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何叔安也表示,如果是護理師的個人行為,若有傳出影像涉和洩露病人隱私,可依照《護理人員法》開罰,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者,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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