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加熱菸在即!「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僅7天預告期 民團籲不可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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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法定案電子煙和加熱菸修法採「一開一禁」。(圖/pixabay)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修法目前正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其中電子煙和加熱菸修法採「一開一禁」,引起不少民團不滿。對此,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美國加熱菸品牌IQ*S廣泛行銷,菸商從中謀取暴利,是無法抹滅的事實。而衛福部國健署也以公告「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預告期僅7日,若各界有意見要在2/22前提出。

國健署也在15日預告訂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並表示因要配合菸害防制法施行,特別縮短預告期,各界若有意見或修正建議,需要7日內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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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菸害防制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菸品,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

同條第二項規定, 經向中央主管機關依法完成申報之菸品有新發現健康風險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指定其應於一定期限內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並應限期命業者回收及停止製造、輸入;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未經核定通過者,限期命其回收或銷毀並禁止製造、輸入。

▲▼加熱菸 反菸 董氏基金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清麗呼籲,「IQ*S」依法不應成為我國核准的商品名稱。(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清麗指出,根據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第9條規定「菸品、品牌名稱及其容器,不得使用或加註淡菸、低焦油或其他有誤導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之虞之文字及標示。」而美國加熱菸品牌IQ*S意指I quit ordinary smoking(我戒除一般菸),所以「IQ*S」依法不應成為我國核准的商品名稱。

林清麗說,史丹佛大學研究指出,IQ*S的行銷宣傳著重在「改變、替代、轉換」等概念,就是暗示使用該產品戒菸,同時再使用各種設計強調字母「Q」,藉以強化暗示「Quit戒菸」,菸商的否認,根本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常務理事郭斐然醫師也提到,日本開放加熱菸,使用率從2015年的0.3%,上升至2022年的12.5%,目前吸菸者有一半在使用加熱菸,加熱菸能在日本暢銷,是因為標榜危害較紙菸小,可以替代為較好的菸品,台灣已經把「健康風險評估」既然已經入法,那就不可縱容這個機制誤導民眾,以為加熱菸危害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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