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今完成三讀!民團再提4大隱憂: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10日經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第五次朝野黨團協商完成,11日游錫堃院長主持完成黨團最後協商,各黨團幹部確認條文內容並且都已簽字,今排定第12案完成二、三讀。針對修法結果,董氏基金會等民團表示,和原先堅持的四大重點有明顯落差,可能暗藏四大隱憂,未來會持續監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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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完成三讀,民團仍呼籲「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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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基金會、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和台灣拒菸聯盟等170個團體就修法結果提出四大隱憂,包括「菸盒印製85%警示圖文」、「禁止所有加味菸品」、「菸品上市審查」取代「健康風險評估」和「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

針對「菸盒印製85%警示圖文」,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最令人遺憾的是,政院版的85%警示圖文被民進黨委員砍到剩50%,歷經16年的修法,讓台灣從全球134個執行菸害警示圖文的國家中,排名倒數第4「躍升」為倒數第15。

而在「禁止所有加味菸品」方面,原本政院版正面表列「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口味菸品」,也被改為「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林清麗說,相當強烈擔心,只要美國菸商一施壓,難保國健署又棄械投降,不敢禁止或存在模糊空間。

至於「菸品上市審查」取代「健康風險評估」,林清麗也直言,不僅WHO已指出「健康風險評估」是誤導性的文字,立法委員也強烈反對使用「健康風險評估」,但國健署仍堅持不改用「菸品上市審查」,而且目前也提不出來健康風險評估的初步版本,「不知道國健署何來的堅持,還是喊喊口號,根本是假風險評估之名,而行開放之實。」

爭議最大的「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林清麗直言,國健署先與各黨團協商答應禁止廣告促銷,又出爾反爾聲稱加熱菸載具只是3C產品、不願納管,直到170個家長、醫事、社福團體代表上街抗議後,國健署才同意納管。

林清麗再度提到,WHO決議「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是最明確易執行的方式,但國健署偏偏不採納,還堅持採逐條研議修訂,不但造成協商過程冗長繁瑣,最後禁止加熱菸品載具廣告促銷,但載具包裝卻無須印製健康警示圖文。她質疑「載具的規範只做半套的用意,難道保護國人的健康也做半套嗎?」

台灣拒菸聯盟也強調,由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暗藏許多漏洞,為了保護國人及下一代的健康,未來將繼續且更小心翼翼的監督政府執確實執法,防止新型菸品危害下一代。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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