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文芒果、香菜」農藥殘留超標!北市蔬果檢驗「4件違規」

1件「紅鳳菜」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香菜」、「芒果」、「紅小辣椒」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1件愛文芒果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公布109年9月共計抽驗49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4件不符合規定,1件「紅鳳菜」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香菜」、「芒果」、「紅小辣椒」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衛生局食藥科陳怡婷科長指出,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及農政單位溯源處辦,另已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台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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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件「紅鳳菜」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香菜」、「芒果」、「紅小辣椒」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1件「紅鳳菜」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

1件「紅鳳菜」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香菜」、「芒果」、「紅小辣椒」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紅小辣椒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

陳怡婷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衛生局也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陳怡婷也提醒,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1件「紅鳳菜」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香菜」、「芒果」、「紅小辣椒」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香菜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

1件「紅鳳菜」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香菜」、「芒果」、「紅小辣椒」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不合格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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