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衛法》開放牙助從事醫療行為? 衛福部解釋了!

牙醫、看牙、假牙、智齒。(圖/達志/示意圖)

▲衛福部推動的《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提升醫療服務專業。(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衛福部推動的《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日前遭牙醫師及牙醫系學生抗議黑箱,認為是變相開放密醫執業。對此,衛福部和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皆表示,目前立法院一讀及委員會初審通過的法案版本,「並無牙科助理通過特考後,即可從事洗牙、塗氟及窩溝封填等醫療行為的規定」。

衛福部指出,口腔衛生人員法是為提升口腔醫療服務專業效能,衛福部規劃建置完整的口腔專業團隊,該團隊包括現有的牙科醫師、牙體技術師,另為藉由培養口腔衛生人員,協助醫師提供服務與衛教宣導。目前草案訂定5年內辦理10次特考,5年後仍未通過特考者,可補修18學分的口腔衛生課程,繼續參加專門技術考試,而口腔衛生學系(科)的畢業生,可直接參加專門技術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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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聯會10日也針對該法在台中舉辦臨時大會討論,但場外聚集百位牙醫師和牙醫系學生抗議,認為法案中法案中放寬「牙科助理」只要通過特考,就能幫病患洗牙、塗氟和溝隙封填等醫療行為,等於是變相開放密醫執業,懷疑是圖利財團及口腔衛生學系學生,要求法案必須暫緩推動。

但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聯會謝尚廷指出,本會是依據上屆(第12屆)會員代表大會(105年5月)決議推動的,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及辦理多場次的縣市公聽會,絕非黑箱法案。衛福部也表示,目前立法院一讀及委員會初審通過的版本,並沒有牙科助理通過特考後,即可從事洗牙、塗氟及窩溝封填等醫療行為的規定。

謝尚廷強調,洗牙、塗氟及窩溝封填等牙科處置,皆屬牙醫師需親自執行的醫療業務,另外建置完整的口腔專業團隊,是為了提升口腔醫療服務專業效能,絕非圖利財團及口腔衛生學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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