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商違法促銷...被揭發還延長活動 董氏批藐視公權力!

菸蒂。(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政府調漲菸價,有菸商竟違法促銷,被揭發還囂張延長活動時間。(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菸害防制事隔十幾年,終於跨出一大步。但有民團抗議,政府調漲國內每包菸20元菸稅,有菸商無視台灣人健康,藐視公權力,公然違法舉辦新空菸盒可退5~10元或換啤酒等活動。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3年前中央與地方政府為了招商,主管國人健康的國健署縱放外國菸廠進駐台灣,讓日本菸商享有7.6公頃廠房、其他租稅優惠,從此每年更可少繳一、二十億關稅給台灣政府,並在享受台灣投資所有的福利後,菸商也進一步推出低價新品牌、生產日本進口菸,並透過雜貨店及檳榔攤向年輕人違法促銷菸品,被揭發後,還囂張延長促銷活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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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菸。(圖/達志/示意圖)

▲董氏呼籲,台灣應加重開罰菸商違法促銷。

董氏痛批「日本菸商認為反正又罰不到,還延長促銷活動至明年3月底。」對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菸害防制法》明確規定,菸商以折扣及贈品的方式促銷菸品,已違反第9條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每一個品項菸品可處500萬元~2500萬元罰鍰,但4月就發生的違法促銷案到12月都還不罰,加上衛生局只處理民眾舉證檢舉的少數個案,難怪菸商看不起政府的執法能力。

香港執行佔菸盒正反面面積85%的大幅警示圖文,十二款警示圖文包括死亡、陽痿、衰老、中風、切除喉嚨、末梢血管疾病、燃燒金錢等強烈的警示,但台灣還停留在10年前印製35%面積不痛不癢的警示圖文。姚思遠直說,台灣不只是警示圖文規範落後,也無法真正管制菸商的違規促銷,各項菸害防制政策都落後。

姚思遠呼籲,政府對菸商違法促銷的每一個品項菸品處最高2500萬元罰款,還要同時修正《菸害防制法》,對菸商違法促銷、廣告菸品加重罰則,從處「500萬元~2500萬元」提高到「1千萬元~5千萬元」,且「經三次處罰者,要停止製造、輸入1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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