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擬限縮「停保制」只有三類人可辦? 衛福部:只是舉例啦

▲再800附議!「長年旅居國外不可納保」 健保署率先回應。(圖/記者嚴云岑攝)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長年旅居國外不可納保」連署成功。(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長年旅居國外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已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成案,衛福部必須回應。據《聯合晚報》報導指出,衛福部初步傾向大幅限縮「停保制」,未來僅失蹤人口、因公駐外、遠洋漁船人員可停保。衛福部晚間表示,這是與提案人做停保、退保說明時的舉例,並沒有做任何限縮決定

報導指出,健保署研擬出三大停保條件,規劃除失蹤人口、因公駐外、遠洋漁船人員外,其他民眾都不能申請停保。不過,衛福部社會保險司24日晚間回應,這並不是一個確定的修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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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司司長商東福解釋,按照規定,衛福部必須與提案人說明,並且釐清焦點有無一致,所以在22日召開會議,與提案人討論應回應為「停保」問題,而非「退保」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圖/記者洪巧藍攝)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圖/記者洪巧藍攝)

以停保來說,過去在二代健保上路時已經做過調整,返國復保後再次出國者,必須滿3個月,才能再次辦理停保。接著在今年5月曾討論立委的提案修法,限縮僅有失蹤人口可辦理停保;另在相關單位反應後,增加因公駐外、遠洋漁船人員兩類,但後來並沒有共識,就維持現行方式。

商東福說,他們在會議中以這三類人員作為舉例說明,但可以預期的是,還有其他如留學生等也會提出意見,後續還要繼續蒐集意見進行討論,現階段沒有既定方向也沒有做決定,正式回應會在明年1月16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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