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格餅家涉賣過期鳳梨酥 食藥署:外盒有EXP標示別吃!

▲維格餅家涉賣過期鳳梨酥,食藥署:外盒有EXP標示別吃!(圖/取自維格餅家官網)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你買的維格餅家鳳梨酥有效日期是印EXP嗎?那可能是過期品。食藥署今(9)日配合士林地檢署、新北市衛生局等單位至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的五股工廠進行搜索,查獲塗銷敢品有效日期的工具,相關人員經羈押到案後坦承犯案,表示曾將門市中有效日期剩1/3的產品送回工廠改標,且將有效日期改為英文EXP,以與原產品有所區隔。

維格餅家的鳳梨酥廣受外國觀光客喜愛,更是陸客來台必買的伴手禮之一,全盛時期單月銷量可達百萬顆,但隨著近年來陸客量銳減,銷量已明顯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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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表示,目前掌握的改標品項只有鳳梨酥,今日進行稽查時只發現酒精等塗改工具,現場並未查獲違規產品,因此未將產品進封存,但會請縣市衛生局針對門市產品進行稽查,若發現變造品則立即下架。

▲維格餅家門市一隅。(圖/資料照/記者孫曜樟攝)

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人員到案後坦承,販售之原始產品紙盒外包裝的標示為「有效日期(西元201X0101)」,經該公司以酒精塗銷後,變更之產品外包裝標示「EXP(西元201X0101)」。

邱秀儀提醒,最近曾購買維格餅家的消費者,應儘速確認外盒標示,若為變更產品,應立即暫停食用。食藥署亦責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妥適處理消費者權益。

食藥署強調,若經查證販售食品涉有標示不實,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應遵守本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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