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來富米有溫泉水質複驗不合格,新北衛生局開罰5000元。(圖/溫泉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嚴云岑/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針對96家溫泉業者進行抽查,共計4家水質不合格。今(26)日衛生局再度公布複查結果,位於烏來的富米有景觀溫泉館因水質仍不合規定,被依《消保法》及《行政執行法》處5000元罰鍰,新北市衛生局表示,若複驗在不合格將按次開罰,最高可罰30萬元。
為維護消費者使用溫泉水質之衛生,各縣市衛生局皆會定期抽驗轄區內水質抽驗,檢驗項目包括總菌落數及大腸桿菌數,水質檢驗標準為總菌落數應小於500 CFU/ml及大腸桿菌數應小於1 CFU/100ml(或小於1 MPN/100ml),若業者初驗不符標準則會進行複驗,如複驗再不合格即依法向負責人開罰,依情節輕重最高可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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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提醒,溫泉品質除了與業者的清潔息息相關外,民眾入池禮儀及衛生習慣也是相關重要的一環,民眾入池前先淨身,勿將毛巾及個人物品攜入浴池,若患有皮膚或眼疾等傳染性疾病者,應避免入池使用,以確保個人及公眾池水水質衛生,才能共享珍貴水資源。
近來天氣驟降,民眾至溫泉池泡湯之頻率增高,衛生局呼籲民眾,冬季享受泡湯之餘,記得也要注意自身的健康狀況,如酒醉、空腹、飽食後或患有心臟病等循環系統障礙慢性疾病者,應避免入浴,入浴前後亦應適量補充水分,注意自身健康,才能安心暢意享受泡湯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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