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家屬走失協尋 警政署:馬上受理不用等24小時


▲失智走失協尋刻不容緩。(圖/台灣失智症協會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家屬都有驚慌找尋走失失智長者的經驗,在擔心失智者發生意外時,急需警方緊急協尋。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表示,仍有許多表達走失報案未能在第一時間受理的經驗,有些員警告訴家屬要等24小時後才可受理報案。對此警政署2日在記者會表示,並沒有走失24小時才能報案的規定,若未能及時報案也可撥110尋求幫助。

警政委員周威廷強調,現在已經沒有走失24小時才能報案的規定,若家屬發現長輩走失時,可至警局報案或未受理可撥打110報案,並提供走失者當天穿著、可能走失時間等資訊。未來將與台灣失智症協會更多合作,讓失智者走失協尋更加完善。

依內政部警政署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第三條「警察機關對於失蹤人口報案,應不分本轄或他轄立即受理,不得拒絕或推諉。」但卻有高達30多位家屬報案不被受理的經驗。湯麗玉呼籲應將失智者比照「罹患重病者」及「未滿七歲者」,列入「緊急查尋」之範圍,如此才能確保失智者走失時,員警能立即受理,並報請勤務指揮中心通報轄內或他轄有關單位、線上警力緊急查尋,以及洽請大眾媒體報導協尋。

湯麗玉提醒家屬,應隨身攜帶身份証件、長輩身份証影本、近期照片、詳細特徵、有無愛心手鍊、曾否做指紋捺印等資訊,報案時提供當天穿著、可能走失時間等資訊,以利報案。

湯麗玉進一步表示,民眾若在街上遇見疑似失智的長輩,請主動關心,並協助聯繫家人或打110請警方至現場協助。預防走失必須採用多重的策略,如戴愛心手鍊、衛星定位器、指紋捺印、防走失警報器、於衣服上繡姓名電話等;其次出門時儘量手牽手,人多的地方,要小心被人群沖散;出外最容易走失是在上廁所的時候,家屬常會叮嚀失智者要等他,等家屬上完廁所出來長者已不見了,此時有兩人輪流陪同較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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