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115年春節醫療量能整備宣導記者會。(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今年春節連假長達9天,衛福部首度放寬「提前領慢箋」時間,可提前14天,自1月31日起回診由醫師處方給藥或預領下個月(次)藥量,避免用藥中斷。藥師公會提醒,民眾可先確認家中藥品會不會在春節連假期間吃完,而不是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上寫的建議領藥日期,避免重複提前,甚至白跑一趟藥局。
為了確保民眾春節期間就醫順暢,衛福部推動春節整備專案來提早因應,其中春節提前領慢箋從原本提前10天領藥,首度放寬到提前14天領藥,讓準備外出旅遊的民眾可以在春節前充分備足需要的藥品。
衛福部表示,慢性病患者預定回診日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給藥用罄日介於春節連假期間者,可提前14天,自1月31日起回診由醫師處方給藥或預領下個月(次)藥量,避免用藥中斷,影響疾病控制。一般民眾居家也可準備腸胃、感冒症狀用藥,以備不時之需。
健保署長陳亮妤說明,這是因為收到許多一線人員反映,患者每兩週回診一次,主治醫師可能沒看診,為了提前10天領藥,就得看非平常就診醫師;今年第一次試辦如果風評不錯,未來會比照處理。

▲春節提前領藥指引。(圖/藥師公會提供,下同)
藥師公會全聯會發言人黃彥儒表示,春節前最常被問到「我可以提前領藥嗎」,其實民眾只要記住一個原則,看家中的藥會不會在春節連假期間吃完,而不是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上寫的建議領藥日期,只要藥品確定會在年節期間用完,即可依規定於1月31日至2月13日提前領取下一次藥品備用,避免連假期間無法即時領藥。
黃彥儒進一步說明,實務上常見民眾誤以為,只要慢箋上標示的建議領藥日期落在農曆新年,就可以提前領藥。但事實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本來就已依規定,提前幫民眾把「10天彈性」算進去了,有些醫療院所才會在處方箋上標示可提前領藥日期作為提醒,如果再從這個日期往前推14天,就等於「已經提前,又再提前一次」,實際上可能變成提早近20幾天領藥,不僅不符合年前提前領藥規定,也容易在藥局領藥時產生爭議,甚至白跑一趟。
藥師公會提醒,春節前民眾其實不必反覆計算日期,只要花點時間檢視家中的慢性病藥品,確認是否會在連假期間吃完即可。若對藥量是否足夠、是否符合提前領藥條件感到不確定,也歡迎提前走一趟附近的社區藥局,請藥師依實際用藥情形協助確認,避免自行推算錯誤而影響領藥權益。

▲藥師公會說明春節提前領藥規定。(圖/藥師公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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