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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衛福部讓步「醫美診所免評鑑」 開放11大外科都可做醫美

▲衛福部嚴管醫美原要求醫美診所強制評鑑,最終共識改為輔導認證。(圖/ETtoday新聞雲)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衛福部放話嚴管醫美,今日晚間再次與醫界團體協商《特管辦法》修法,會後做出3點共識,原規劃醫美診所需強制接受評鑑,經過多方討論改為接受「輔導認證」且由醫師公會與各專科醫學會為之。限定能執行醫美手術的「大外科系」納入「家醫科」;醫美處置部分確定有落日條款,保障在PGY制度之前且有實務經驗的醫師,相關措施仍力拚明年上路。

衛福部日前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強化醫美管理,但引發醫界兩方論戰,上週開會已經確定直美醫師的關門條款,108年之後醫學系畢業生,需完成2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才能執行醫美業務,未完成者則需要補訓;今日醫事司再次開會協商,與70多名醫界代表耗時3小時討論,做出有3點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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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司司長劉越萍晚間受訪表示,第一點是針對執行「醫美手術」的醫師資格,限制需有大外科系專科訓練,確立涵蓋11科別,包括外科、骨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頭頸外科、急診醫學科、皮膚科、家庭醫學科。

第二點是針對執行美容醫學處置(光電、針劑)的醫師設有落日條款,劉越萍指出,若為108年PGY制度實施之前、未取得專科醫師資格但有實務經驗者,可以提出具體美容醫學實例,且經過相當程度訓練來取得施作資格,相關訓練由醫師公會和各專科醫學會執行。

第三點是針對執行「高風險手術的醫美診所」,修法原規劃要納入強制評鑑引發反彈,劉越萍表示,今日與會者一致認同皮膚科代表所提「在病人安全之下,以輔導認證取代強制評鑑,用自律、透明達成病人安全目標。」認證標準將由醫師公會全聯會與相關專科醫學會共同制定,內容涵蓋人員資格、執行場所設備、麻醉安全及術前術後照護等。

不過衛福部原本就於102年起委託醫策會辦理「美容品質醫學認證」,實施後參與醫美診所家數不多,被問及輔導認證是否會又沒人要參加?劉越萍回應「不會」,強調因為這次會議重新再梳理過以後,大家就是共識就是輔導認證取代強制評鑑。

劉越萍說,衛福部目標希望能趕在明年元旦正式上路,以因應農曆年前的醫美旺季需求,保障民眾就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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