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長石崇良(中)、國健署長沈靜芬(右)稽查超商加熱菸販售狀況。(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加熱菸昨日開賣就因包裝未標示尼古丁含量遭勒令下架,但是今(18)早網路上有網友分享還能購入。衛福部國健署長沈靜芬強調,昨晚已經緊急通知業者下架,今日中午更正式函文通知菸商與販售業者,後續只要發現不合法產品就會開罰;遭下架的8品項加熱菸要再次上市前,需先通過國健署評估,否則不得販售。
國健署核准美、日兩家跨國菸草公司14品項加熱菸及4款組合元件(載具)可上市販售,其中一家業者昨日起在超商開賣,卻在雙北陸續查獲包裝標示違規。國健署昨日深夜宣布,經與販售通路確認,該業者8品項菸品容器均未標示尼古丁含量,已通知販售業者全面下架。
國健署稍早進一步說明,已於今日正式函文通知,針對菸品容器、包裝標示未符合《菸害防制法》及相關子法規定之產品,要求加熱菸業者及通路業者依法辦理,未能配合依法裁處。
署長沈靜芬受訪時被問及違規加熱菸相關數量,她坦言「數量不好預估」,目前還沒有辦法確實掌握業者每次進關數量,以及在超商通路鋪貨、銷售量。「雖然從超商業者端進行了解,但超商表示有困難,暫時無法估出數量。」
然而,部分網友表示昨晚緊急囤貨、今早還能買到加熱菸。沈靜芬強調,為了維護民眾權益,昨日已經緊急通知通路業者,今日中午已經把函文送達菸商與販售業者,在通知發函之後,各縣市會持續稽查,只要發現不合法產品就會開罰。
至於售出的加熱菸是否需要回收?沈靜芬說,向消費者回收相對困難,也會有執行問題,衛福部長石崇良已經指示針對市面上流通的5款加熱菸進行尼古丁含量檢測,如果確認含量沒問題,只是標示不符,會依照標示規範進行裁處。
針對標示不符疑問,石崇良今日上午受訪時表示,菸品在申請送審時都有檢附樣本「樣本上是有標(尼古丁含量)的」,所以那到底哪個環節出問題,讓出廠和送審竟然不一致,後續會繼續追查業者責任。
依據《菸害防制法》加熱菸產品外包裝如未依規定標示,可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屆期未回收或退運者,按次處罰,違規之菸品沒入並銷毀之。販賣菸品場所,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執行加熱菸上市稽查。(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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