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明年1月試辦手搖飲店「揭露牛乳產地、種類」

飲料,喝飲料。(圖/記者趙于婷攝)

▲食藥署明年1月起試辦手搖飲店揭露牛乳原料產地和種類。(圖/記者趙于婷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明年將試辦「飲品強制揭露牛乳原料產地與種類標示」,試辦對象包括「連鎖手搖飲店、提供現場調飲速食業、便利超商」等。食藥署表示,試辦期程規劃於114年1月起,試辦6個月,必須揭露「產地」和「種類」,揭露方式可採標記(標籤)、菜單、卡片、 標示牌(版)等型式。

過去食藥署鼓勵現場調製飲料業者揭露使用乳品產地,並未強制規定標示。食藥署說明,11月11日召開「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揭露使用液態乳製品產地及種類試辦會議」,與會的食品業者公協會、連鎖飲料便利商店、速食業者及消費者保護團體等,均大致支持試辦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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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表示,業者需揭露(標示)的內容包括「產地」,如台灣、國產、紐西蘭、美國等以及「種類」,如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等液態乳製品, 也可自主性揭露使用的乳製品品牌。

食藥署強調,會依照試辦結果及調查計畫執行成果,研擬未來是否強制標示產地和種類規定,也會召開業者溝通會議,廣蒐各界意見後,並依行政程序辦理預公告作業及公告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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