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乳0關稅襲台!食藥署預告新規定:「鮮乳品名標示」明年7月上路

▲▼食藥署說明鮮乳等乳製品產品資訊。(圖/記者張乃文攝)

▲食藥署說明鮮乳等乳製品修正草案。(圖/記者張乃文攝)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紐西蘭的液態乳在2025年將可零關稅賣到台灣,而衛福部今(5)日預告修正「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食藥署說明,主要修正重點包括「新增延長保存期限鮮乳品名標示」等,草案預告評論期為60日,新增延長保存期限鮮乳品名標示將自114年7月1日生效外,其餘修正規定預定自115年7月1日正式生效。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說明,此次草案修正重點包括「新增延長保存期限鮮乳品名標示」,若鮮乳產品如以適當溫度及時間組合進行熱殺菌處理後,於高潔淨度環境下近似無菌充填,保存期限30天以上者,品名應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ESL鮮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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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維智提到,增修液態乳產品字體大小應依體積調整標示規定,主要是因為產品體積大小不一,字體應調整讓消費者可清楚看見;如:601ml以上大於等於1.2公分、301-600ml大於等於0.8公分、300ml以下大於等於0.4公分。

針對鮮乳、保久乳及乳粉產品若屬乳脂肪、乳糖調整,鄭維智說,應於品名或外包裝明顯處標示「乳脂肪經調整」、「乳糖經調整」或其他足以表徵成分經調整之等同意義字樣。

鄭維智表示,將納入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為規範對象,乳含量達到50%才可標示嬰兒配方奶粉。本草案之預告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本規定除延長保存期限鮮乳標示乙項預定自114年7月1日生效外,其餘修正規定預定自115年7月1日正式生效,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

鄭維智說,此次主要修正目的為,台灣鮮乳保存的有效期限大多是14天左右,而國外進入的乳製品有些效期較長,如紐西蘭鮮乳,透過資訊透明方式可讓大家了解,依據自己需求購買鮮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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