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示意圖/取自CFP)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代孕議題討論歷經30多年,衛福部國健署今(14)日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共62條。草案增列代理孕母、受術配偶及受術未婚女性。不過,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指出,在代理孕母部分增訂為「無償」也就是非商業性代孕,不過因受委託者(代理孕母)受到影響部分,委託者仍須提供賠償,細節仍需相關專家團體討論,細節以子法訂之。
國健署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在對象中由現行條文中的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與捐贈人權益,擴大為人工生殖子女、代理孕母、受術配偶、受術未婚女性及捐贈人權益;也就是包括同性配偶、單身女性等對象。不過,在代孕部分增訂無償「非商業性代孕」,但須提供必要費用及開立代孕費用專戶規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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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維誼說,在第二十七條規範中提及,在主管機關所定金額或價額內,提供代理孕母營養費或營養品,並負擔其必要檢查、諮詢、工時損失等相關費用。
不過,蔡維誼說,國內尚未有這類型的商業模式,因此無從訂定金額,這部分尚須請專家團體等一起討論。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有60天預告期,待蒐集意見後會經相關程序,再送至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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