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驚爆類大麻軟糖!在台輸入、販售最高可罰2億 民眾自用不違法

▲▼日本政府研擬管制「HHCH」成分的食品。(圖/翻攝自X/Vape Store M5+)

▲日本政府研擬管制「HHCH」成分的食品。(圖/翻攝自X/Vape Store M5+)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日本驚爆出現「類大麻HHCH軟糖」讓食用民眾身體不適,日本政府研擬最快將於12月2日將HHCH列為管制性藥品。我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2)日表示,六氫大麻酚(HHCH)及其製品未確認食用安全性前,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如果以食品名義輸入、販售可處分最高2億元;不過因為該成分在國內沒有列入毒品或藥品管制,民眾帶回自用並不會挨罰。

日本發生有民眾食用類大麻軟糖(含大麻酚合成衍生物HHCH)而身體不適送院治療案例,甚至連旅日台灣人也有人因食用該軟糖,出現嘔吐、抽蓄、昏睡等症狀。台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范振國昨表示,這種軟糖是大阪某一家食品公司從今年4月開始製造、販賣,標榜食用者能夠產生像吸食大麻般興奮、放鬆的效果,所以逐漸在日本年輕人當中流行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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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陳惠芳今日表示,大麻中有害成分四氫大麻酚(THC)在國內屬於二級毒品及二級管制藥品,六氫大麻酚(HHCH)是其合成衍生物,經查食藥署藥證系統,目前無含HHCH成份藥品許可證,且亦未列管為管制藥品,至於是否列為毒品,會由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來評估。

陳惠芳表示,含六氫大麻酚(HHCH)產品,如果未涉屬毒品、管制藥品或藥品管理,疑供為食品用途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六氫大麻酚(HHCH)及其製品未確認食用安全性前,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也不得以食品名義輸入、販售。

違者依《食安法》處分6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 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但也因為HHCH還不屬於毒品、藥品,陳惠芳表示,海關目前並不會特別針對HHCH進行攔截,民眾帶回自用並不會違法,但還是呼籲民眾不要使用會產生不良反應的食品,如果到日本旅遊,也應該避免在沿路拿取來路不明食品食用。

陳惠芳指出,食藥署將主動與法務部聯繫,評估將HHCH列為毒品,後續如審議列管為毒品品項後,民眾如果擅自攜入,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移送檢調處辦;另基於科學上需用,食藥署將再提列至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審議,評估列為管制藥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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