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揭「代理孕母」恐藏2隱憂!台灣《人工生殖法》開放現況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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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婦,懷孕,身孕,孕期。(圖/CFP)

▲李毅評醫師點出,台灣代理孕母恐遇到「2大修法難關」。(示意圖/視覺中國)

圖、文/潮健康 郭家和

今年前三季新生兒不到10萬!救生育率修《人工生殖法》?

臺灣生育率逐年下降,111年度新生兒人數僅有13萬8986人,今年前三季新生兒更不到10萬人。為提高國人生育意願,衛福部從110年起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然受限於當前《人工生殖法》規定,試管嬰兒對象僅限於一男一女異性夫妻,排除單身女性、同性伴侶相關生育權,更明文禁止代理孕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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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揭「代理孕母」恐藏2隱憂!台灣《人工生殖法》開放現況一次看。(圖/潮健康授權提供)

針對各界關注《人工生殖法》修法進度,衛福部近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表示,《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已逐漸成形,主要修法面向包含:准許單身女性使用、開放同性伴侶適用、解套代理孕母禁令等,並進一步保障兒童最佳權利。衛福部長薛瑞元指出,希望《人工生殖法》修法一步到位,惟各界仍有不同意見,將持續研擬調整,提出更平衡的修法版本。

▲▼醫揭「代理孕母」恐藏2隱憂!台灣《人工生殖法》開放現況一次看。(圖/潮健康授權提供)

《人工生殖法》為何不適用單身、同性 並禁止代理孕母?

新光醫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李毅評接受《潮健康》專訪表示,我國合法接受捐精的對象只限定於合法異性夫妻,單身未婚女性如有意願進行試管嬰兒,通常是赴歐盟或美國透過精子銀行配對進行人工授精或試管嬰兒。美國也是目前代理孕母法規最完善的國家,其它則包括烏克蘭、東南亞地區也有合法代孕,但考量到醫療品質與安全性,國人仍以在美國代孕最常見,惟整體費用不貲約需五、六百萬。

李毅評醫師指出,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女同性伴侶合法進行試管嬰兒的情況,在歐盟及美國已行之有年,相較之下修法難度不高,但是代理孕母牽涉剝削女性及女性自主權議題,各界較難很快達成一致共識。從臨床實際面來看,當異性夫妻的妻子如因子宮受傷、罹癌或子宮肌腺症等情況不適合懷孕,同樣必須採取借用子宮一途,至於男男伴侶因生理限制沒有子宮,雖有比照夫妻之法律權益,也不得合法進行人工生殖。

李毅評醫師表示,全球合法代孕國家不少,如美國代理孕母已發展出完整商業模式,代孕者可獲得上百萬高額營養金。另部份國家採取「捐贈模式」,僅給予代孕者少量營養費補貼。國內反對代孕的聲音部份是擔憂經濟困難的女性將成為有錢人的剝削對象,尤其妊娠及生產具有一定的風險。另外,東方社會易有人情倫理壓力,恐使女性在非自願下被迫出借子宮,也是修法時必須納入考量之一

▲▼醫揭「代理孕母」恐藏2隱憂!台灣《人工生殖法》開放現況一次看。(圖/潮健康授權提供)

不是異性夫妻家庭影響孩童發展?醫籲修法可分階段實行

未來修改人工生殖法,是否影響兒童的最佳權利?李毅評醫師指出,國外陸續在二十多年前就通過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可合法進行試管嬰兒生育,近年針對女同志或男同志家庭出生長大的孩童研究發現,其性向發展、心智年齡與智商表現都與異性夫妻家庭無任何差異。

相較之下,許多女性已接受提早凍卵的觀念,但按照現行法律仍需有合法婚姻後才能解凍卵子進行人工生殖,而母體年齡的增長也將提升懷孕及生產的風險,以及後續教養問題的疑慮,也未必是提升生育率的最佳方式。

李毅評醫師表示,時代不斷進步,女性漸將「結婚」與「生小孩」獨立看待,為生小孩而結婚的比例隨之減少。從不孕症醫學實證及總體生育率考量,開放單身女性、同性伴侶、代理孕母皆有可參照的正面效益,倘若《人工生殖法》修法未能一步到位,也可考慮分階段通過,先納入已婚女女同性伴侶及單身女性,再針對男同性伴侶及代理孕母進行更周延的討論和配套安排,有望進一步讓人工生殖醫學造福更多有意願養育下一代的伴侶。

本文經授權轉自:潮健康修《人工生殖法》可救生育率? 醫籲先開放單身、女女伴侶分階段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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