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產會進口「冷凍液蛋」沒有中文標示!衛生局開罰30萬元

畜產會冷凍液蛋產品未有中文標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裁罰。(圖/衛生局提供)

▲畜產會冷凍液蛋產品未有中文標示,衛生局依法裁罰。(圖/衛生局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中央畜產會雞蛋爭議未停,台北市衛生局今表示,畜產會自行輸入的「冷凍蛋黃液」未貼有中文標示,已違反《食安法》,綜合審酌違規情節、資力加權、行為故意性、健康危害程度及其他參考加權等事實,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兼食安官李碧慧指出,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該轄業者倉庫查獲132桶畜產會自行輸入的冷凍蛋黃液未貼有中文標示,畜產會已於昨日依行政程序陳述意見,並檢附近1年銷售額(累計販售800桶)、產品成分明細及改善前後產品標示圖示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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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慧說,依違反《食安法》第22條及47條規定,並依衛福部110年1月26日訂定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八款及第十款標示違規罰鍰處理原則」,綜合審酌違規情節、資力加權、行為故意性、健康危害程度及其他參考加權等事實,並依該原則第3點規範同時考量從事相關業務經驗年資,違法者防堵危險或損害發生或擴大態度及作為,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根據統計,畜產會裁罰金額是計算違規冷凍蛋黃液銷售額達240萬元以上未達480萬元,未有中文標示屬間接故意,另該會聲明原文標示已可清楚辨識產品資訊,但原文標示含多國語言,下游食品業者無法清楚識別正確來源資訊,恐有使下游業者調配加工無法正確標示來源地,並造成消費者購買後易生爭議等因素,最終罰鍰額度為新台幣30萬元。

有關畜產會倉儲地點待報廢的逾期蛋品,衛生局也已要求畜產會提供銷毀計畫,內容包含品名、預計銷毀日期、銷毀方式、分批銷毀數量及銷毀地點,以利衛生機關追蹤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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