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移工申請門檻擬放寬 衛福部揭2大方向:2周內開雙首長會議

▲南投縣政府開始受理居服宅配補充訓練計畫,可由居家照服員到宅指導外籍看護。(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對於外籍看護移工的申請門檻調整,衛福部和勞動部將再召集會議討論。(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31)日在院會指示,針對家庭看護移工申請門檻,將研議簡政便民的多元認定方式。衛福部與勞動部也於今下午開會討論。長照司說明,目前大致方向會評估原定12項身心障礙類別是否再擴大,9月12日也會邀集相關罕病、身障團體等使用者代表團體討論共識。

針對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拋出的巴氏量表政策,陳建仁指示,將放寬家庭看護移工申請門檻,研議多元認定方式。而衛福部及勞動部今下午召開討論會議,據了解,方向評估會擴大納入長照服務一段時間後,經專科醫師評估特定病症,如:失智症等,可申請移工;同時對於免評身心障礙類別的12類,也將評估再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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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照司司長祝健芳證實,與勞動部說明的方向大致一致,但要等到9月12日的雙首長會議後再進行細部討論,包括調整方向及幅度,會中會邀請相關罕病及身障團體等使用者代表團體討論共識。

不過,祝健芳也說明,現階段尚未有定見,基本上會在雙首長會議提出,概念上希望鼓勵有長照需求家庭,可優先使用長照服務,使用一段時間後若無法滿足照服需要,認為有請移工需求,就可免評再走醫院的診斷。

祝健芳解釋,申請移工的程序一樣沒有變動,但勞動部免評的12類身心障礙類別可能會擴大調整,還有近來已經使用長照服務或持續使用長照一段時間,因為身體狀況惡化或產生改變,長照服務無法滿足需求,要轉移工可免評。

目前12類身心障礙免評類別包括平衡機能障礙、智能障礙、植物人、失智症、自閉症、染色體異常、先天代謝異常、其他先天缺陷、精神病、肢體障礙、罕見疾病及多重障礙,可直接使用手冊提出申請,不需要到醫院開立「失能診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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