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鱈魚卻吃到大比目魚!「14家鐵板燒」假標示 大埔、舞紅花都違規

鐵板燒鱈魚名稱標示不符。(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稽查鐵板燒和排餐餐飲業者,抓到多家業者鱈魚標示不符。(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今公布鐵板燒暨排餐餐飲業者稽查專案執行結果,最多違規事項為「鱈魚標示不符」,有14家業者違規,包括知名業者大浦鐵板燒、 人从眾、舞紅花等。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鐵板燒暨排餐餐飲業者稽查專案」,總計查核187家業者,針對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產品責任險、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符合性等進行稽查,同時抽驗食材或成品計270件,整體抽驗合格率為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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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藥署統計,本次查獲違規且開罰的項目包括1家技術士證持證比不合格、1家未投保產品責任險,都各罰3萬元、2家業者被查到有逾期食品原料,共計裁罰12萬元,而在食品標示不符,總計有17家違規,共被開罰51萬元。

標示違規項目中,最多是「鱈魚標示不符」,17家業者中就有14家違規,包括台北市「樂興牛排館」、「大浦鐵板燒民生西路店」;新北市「蔡家牛排」、「大賞平價鐵板燒」、「金豪客平價創意牛排」、「安柏林鐵板燒」台中市「吉品鐵板燒太平中山店」。

另外還有基隆市「人从眾厚切牛排」、「月之牛食府」;高雄市「我家牛排小吃部(全家牛排館)」、「舞紅花鐵板燒高雄左營店」;屏東縣「小麟牛排」和花蓮縣「強一鐵板燒」、台東縣「鐵車輪鐵板燒」。

食藥署提醒,「鱈形目」的魚種才可標示「鱈魚」,若是使用「圓鱈(鱸形目;俗稱智利海鱸)」、「扁鱈(鰈形目;俗稱大比目魚)」未依規定標示清楚,而使消費者誤解為「鱈魚」,將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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