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只能開3天藥?藥師:有「100種疾病」一次可拿1個月 處方箋曝

▲▼藥品,藥品調劑權,藥師,醫藥分業。(圖/pixabay)

▲醫師只開3天的藥,假如因病情需要,最高一次開7天的藥。(圖/pixabay)

文/藥師 黃湘茗 

在藥局執業中常常遇到領處方藥民眾抱怨「為何醫生只開3天藥給我?」、「醫生好小氣喔,只給三天藥。」、「繳那麼多健保費,一次只給3天藥。」針對此迷思與疑問,特別在此稍加說明。

民眾因身體不適就醫後,醫師會依病情的輕重緩急需求開立處方箋,民眾可持處方在醫療院所領藥,也可以憑處方自行選擇到住家附近的健保特約藥局領藥。處方箋又分為: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一般處方箋

醫療院所開給民眾的處方用藥,每次以3天為原則,假如因病情需要,醫師可以最高一次開7天的藥。而對慢性病人一次開給30日以內的用藥量。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依據健保署的規定,目前有100種疾病可以領取慢性處方箋,經醫師診治,適合長期服用相同藥品時,請醫師開立3個月的健保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假如是一般的感冒,90%以上感冒是由病毒引起,醫師會依症狀開給緩解不舒服的藥物,例如頭痛、喉嚨痛、輕微發燒、打噴嚏、流鼻水等,都會給症狀治療。通常服藥2至3天就可以改善,症狀解除後,其餘就靠多休息、不熬夜、適量補充水分及營養物質、適量補充維他命C,身體的免疫機制自然會去修護而達到痊癒,因此只須開給三天藥。

小孩,感冒,流鼻水,口罩   。(圖/記者廖明慧攝)

▲醫師表示,小感冒除了初期開藥,也能靠自己的免疫力好起來。(圖/記者廖明慧攝)

當然,在還沒痊癒之前,盡量別跑到人潮多或擁擠的公共場所,尤其是醫院,以免再次被他人傳染。假使3天藥服完還有一些小症狀,也可再回診讓醫師評估是否再開藥。假如是一般腸胃炎,也只需要症狀治療,補充水分及微量元素電解質,重要的是民眾本身飲食要清淡,別再讓胃腸增加負擔才是王道。

這就是為何只開3天藥的原因,很多疾病好轉、症狀改善以後並不需要一直服用藥物。尤其是治療感冒流鼻水跟過敏的藥物,會用到第一代抗組織胺藥物(例如cyproheptadine、dimenhydrinate、chlorpheniramine),可能會有嗜睡、倦怠、口乾、便秘、尿滯留、心跳加速等等副作用產生,要注意不可開車或操作機器以免危險,甚至老年人很多都有攝護腺問題,可能導致排尿困難,進而併發嚴重泌尿道問題,更可能導致血壓不穩定,故不宜給太多天藥物。

民眾平時應提昇自我照護能力,除了平時配合飲食、運動調節之外,適當的營養物質補充是需要的。平時也要養成與藥師做朋友的習慣,有病看醫師、不管中藥西藥、用藥問藥師,減少藥物濫用,過期藥品不隨便丟,全民一起愛地球

本文授權自《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