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稽查不合格「1010湘、壽司郎」上榜!查獲逾期原料、沙拉生菌數超標

▲壽司郎。(圖/記者黃士原攝)

▲台灣壽司郎食安稽查不合格。(圖/記者黃士原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29)日公布「地方人氣觀光景點美食餐廳」稽查結果,結果有2家業者有貯放逾期食品,分別是知名泰式料理「瓦城泰統竹北光明店(1010湘)」和苗栗的「蘇維拉庄園餐廳」,由所轄衛生局各裁處12萬及6萬元罰鍰。另外,「台灣壽司郎台北中華路店」松葉蟹鮮蝦沙拉生菌數超標,複抽不合格,裁處3萬元。

食藥署簡任技正陳美娟表示,該稽查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轄內人氣觀光景點範圍或附近餐飲業,如特色老街、文創園區、文青商圈、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或「網路社群討論度高」、「網路評價筆數高」的人氣美食餐廳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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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9年4月1日起至7月31日共查核164家,稽查項目包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保險及食品標示等,並抽驗其成品、調味醬類、生鮮蔬果及蝦仁或牡蠣類。

瓦城、壽司郎稽查不合格。(圖/食藥署提供)

▲不合格店家皆被裁處罰鍰。(圖/食藥署提供)*點圖可放大

陳美娟說明,本次查獲2家業者有貯放逾期食品情形,分別是瓦城泰統竹北光明店查獲逾期原料(豆腐原料),依食安法第44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另一家是苗栗南庄老街的「蘇維拉庄園餐廳」同樣查獲逾期原料(冷凍雞塊原料),依同法裁處6萬元。

而在菜單標示部分,本次共查獲3家餐廳業者菜單標示為「鱈魚」,惟使用的原料為「非鱈魚」,包括新竹市東區的「藝軒私房料理」、台中市南屯區的「雅園新潮婚宴會館」,台南市中西區的「吾亦私私房菜」,目前已由所轄衛生局各裁處4萬元罰鍰。

另外,專案共抽驗340件,檢驗項目包含一般食品衛生標準、農藥殘留、食品添加物、硼酸及其鹽類等,共計4件與規定不符,均已由所轄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裁處或移由農政單位後續辦理。稽查不合格名單可至食藥署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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