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推《醫療事故處理法》 醫師道歉不列入訴訟佐證

醫師,壓力,沮喪,醫院(圖/達志/示意圖)

▲衛福部推《醫療事故處理法》,醫師道歉不列入訴訟佐證。(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多一次溝通,就能減少一次司法訴訟。衛福部《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草案出爐,規定100床以上的醫院必須建立關懷小組,在發生嚴重事故時,提供患者與家屬關懷協助,必要時也可表達歉意,進而達到促成雙方和解,減少進入司法程序之效。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許多民眾會提起醫療訴訟,就是因為資訊落差導致,《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就是針對事發當下做即時的處理、溝通,鼓勵醫事人員在過程中表達善意,調解最多以6個月為限,提供死亡、重傷等醫療事故,提供第三方分析意見,若達成共識,就會進入3個月的雙方合意期,只有在合意破裂才需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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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崇良(圖/記者嚴云岑攝)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圖/記者嚴云岑攝)

石崇良表示,全台100床以上的醫院共245家,目前已有90%都設有由醫護人員、社工師、心理師組成的關懷小組,至於99床以下的醫院或診所,衛福部已責令4縣市由醫師公會組成關懷小組,在發生嚴重事故時進行協調。

「過去很多醫師不願道歉,是害怕『道歉等於認錯』,對方就可直接提告,反而產生惡性循環。」石崇良表示,《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已提供法律保護,就算醫師在處理醫療事故糾紛時,向關懷對象表示歉意、同理與撫慰,都不會被列入訴訟佐證,減少把醫師當犯人的情況發生。

目前衛福部已擬定《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相關條文,預計在月底送至行政院審查。石崇良表示,草案中明定醫院應設立關懷小組外,也要求醫療機構建立內部風險事件控管與通報機制,當醫院發生風險事件時,提出內部分析報告,藉此達到內部除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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