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命案中張男持刀追趕謝姓男同學。(圖/記者陳豐德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20日驚傳學生遭潑腐蝕性液體,造成三人灼傷一人死亡。對此,陽光基金會倡導組專案經理莊麗真指出,台灣潑酸事件發生不少次,台灣應該將強腐蝕性化學品列管,必須出示病核對身分證,採登記制購買,增加購買的困難度,盡力避免悲劇再發生。
莊麗真說明,回顧台灣曾發生的類似案件,包含1984年的螢橋國小、1998年的北一女到近年層出不窮的家暴案、暴力討債等。而2016年倫敦發生454起潑酸案件,東倫敦更因此率先向21歲以下人士禁售腐蝕性產品。
莊麗真進一步指出,針對危險物品相關管制,呼籲相關主管機關,對危險的化學物品施行簡易的販售管理機制,例如購買者僅能購得少量且需熟知使用方式、販賣者提高警覺如察覺異常應主動通報警消系統。另外,教育體系也要加強生命教育、情緒管理等相關課程,讓孩子在壓力繁重的求學、複雜的人際關係過程中,能找到情緒的出口。
如何避免悲劇再次發生及台灣強腐蝕性化學品的管制已是不容忽視的重要議題。莊麗真強調,很多原因讓這些人選擇以這種毀滅性的方式,來表達自已的訴求,包括社會壓力、家庭環境、人際互動、情緒管理、人格特質等都有相關。
陽光基金會諮商心理師李逸明進特別提到,再聰明的人也是有情緒的,遇到感情問題受了傷,理智與聰明很難派上用場。另外,目睹暴力的學生們可能正在經歷替代性創傷,許多觀看新聞的大眾,也可能因過度關心新聞報導而引起恐慌,甚至是過度警覺等現象。
另外,李逸明提醒,期待國人不要以偏概全地對加害者或是受害者的學校附上任何標籤,藥盡量對整個事件要有一定的瞭解,理解來龍去脈,若發現自己有過多焦慮與憂鬱反應時,就應該找到合適的人與時間好好地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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