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做25次子宮鏡檢查!長庚喊冤「醫師沒把病例寫清楚」

▲子宮鏡資料照。(圖/奇美醫院提供)

▲遭爆料濫用子宮鏡檢查,長庚喊冤「醫師沒把病例寫清楚。」(圖/示意圖/奇美醫院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長庚醫院婦產科遭爆料濫用子宮鏡檢查,甚至造成一名懷孕23周的院內員工流產。中央健保署今(19)日公布初步調查結果,長庚子宮鏡檢查核刪率高達72%。對此,長庚醫院發言人黃璟隆回應,是醫師未把病例寫清楚,健保初審醫師有不同見解,才會誤會非必要檢查比例偏高,會備齊所有病歷及相關資料提出申復。

健保署今(19)日早上協同衛福部醫事司、立委林靜儀、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抽審近三年長庚相關病例404件,其中有291件是「非必要或症狀不符遭核刪」,核刪率72%,更有一名婦人3年內接受25次子宮鏡檢查,其中有20次屬非必要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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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子宮鏡檢查致死胎爆料信。(圖/讀者提供)

▲長庚子宮鏡檢查致死胎爆料信。(圖/讀者提供)

對於健保署公佈的結果,黃璟隆說明,3年內接受25次檢查的是41歲婦人,她在兩所醫學中心分別接受子宮腺肌瘤及子宮肌瘤切除手術,術後發生嚴重子宮腔沾黏,她希望進行試管嬰兒,不過因子宮腔嚴重沾黏無法植入胚胎,才會利用子宮鏡進行分離沾黏治療。

該婦人從104年開始療程,由於治療過程中子宮內膜會反覆沾黏,必須重覆分離治療,前後經過25次治療,她的子宮腔才達到接近正常的空間,以進行胚胎植入。不過因醫師在病歷上未詳細記載,導致在審核時被認為是非必要的檢查。

長庚進一步表示,在多次子宮鏡檢查的病例中,部分為子宮腔沾黏或早期子宮內膜癌接受藥物治療以保留子宮生育功能的病人,因此需要進行多次子宮鏡檢查。

▲▼健保署長庚子宮鏡案調查結果。(圖/記者洪巧藍攝)

▲健保署長庚子宮鏡案調查結果。(圖/記者洪巧藍攝)

另外,在健保署記者會中,多位專家指出,子宮鏡檢查前應先進行超音波檢查。對此,長庚則回應,子宮異常出血的病人也是依照此原則處理,但如果已經做過超音波檢查或治療,仍出血的病人,則會採子宮鏡檢查排除超音波無法清楚看見的子宮內膜病變。

黃璟隆強調,對於多次使用子宮鏡的病人,是會用來做治療的,不單純只是檢查,醫師的確沒有把病例寫清楚,對於今日健保署公佈的結果,院內也會備齊所有病歷及相關文獻資料提出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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