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葉酸、葡萄糖胺的保健食品,食藥署要出手管限量。(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23)日預告訂定「(6S)-5-甲基四氫葉酸葡萄糖胺鹽」使用限制,以免民眾攝取過量,出現噁心、嘔吐等症狀。食品組簡任技正林旭陽表示,預告將進入60天的評論期,搜集外界意見,最快將於6月正式上路。未來若查獲原料不合規定,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林旭陽表示,「(6S)-5-甲基四氫葉酸葡萄糖胺鹽」是一種新的營養保健品,主要會以膠囊錠狀、液態等樣式呈現。其中所含有的葉酸因具補血功能,廣受孕婦喜愛,但若不小心攝取過量,可能會產生噁心、嘔吐等症狀,對維他命B12的吸收也有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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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陽表示,「(6S)-5-甲基四氫葉酸葡萄糖胺鹽」被人體吸收後,會分解成葉酸與葡萄萄糖胺,惟過去僅針對葉酸訂標準,今日公告的「(6S)-5-甲基四氫葉酸葡萄糖胺鹽」將2個化合物統一計算,並以「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葉酸規定之。
林旭陽說,目前預告已進入60天評論其,最快6月正式公告上路,屆時若查獲使用原料「(6S)-5-甲基四氫葉酸葡萄糖胺鹽」之產品不符合前述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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