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純米粉改稱「炊粉」,新竹米粉:外銷賣不掉。(圖/東森新聞)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食藥署前年通過米粉正名,規定含米量100%以上才能叫「米粉」、50%以上需稱「調和米粉」,不到50%的只能叫「炊粉」。監察院長張博雅20日批評,食藥署亂改品名,導致「新竹米粉」被中國大陸註冊,損害商人利益,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今(20)日回應,近日將搜集各界意見,考慮重新研擬米粉名。
張博雅19日在衛福部部慶暨頒獎典禮致詞時,痛批食藥署不該亂改名,她說新竹米粉改名後被大陸註冊,害得商人無生意可做,最後更諷刺提到,「如果要這樣的話,中秋月餅沒月亮,老婆餅沒老婆,那是不是通通不能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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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米粉改名「正牌變冒牌」,食藥署:考慮重新擬名。(圖/東森新聞)
食藥署2014年推動米粉證明,同年7月1日實施後,時任立委吳育昇等,還有新竹米粉為百年品牌為由,宣佈絕對不能改名,但食藥署隔天就宣佈非純米產品只能冠名米粉,但需在後面標注實際含米量。隨後,商人便決定將含米量不足的產品,統一改成「炊粉」,沒想到大陸會註冊「新竹米粉」,讓台灣的正版產品反而變成山寨版。
對於張博雅的批評,食藥署姜郁美19日回應,當年會把米粉改成「炊粉」,是在立法院、監察院要求下執行,食藥署公告時,也沒有業者有意見。許朝凱今接受記者訪問時也表示,既然外界對米粉標示有疑慮,近日會儘速搜集意見,重新研擬米粉標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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