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僑化工工業用油案,判定敗訴。(圖/(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取自南僑集團網站))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食品大廠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僑化工)進口油脂,103年10月被衛福部食藥署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查獲30批食品油脂以工業用油報關工廠使用工業用油。除了全面無限期下架,更重罰405萬元。但南僑化工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歷經3次開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12月24日判南僑化工敗訴。
衛生局調查南僑化工以「工業用途」報關油品,共計27批達5,700多公噸,經過精煉後製成123項產品販售給下游業者,數量繁多、影響範圍廣大。南僑案104年7月迄今歷經3次開庭,行政法院最終認同臺北市衛生局的裁罰理由,判定南僑抗罰敗訴。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南僑化工成立迄今已逾60年,資本總額高達40億元,103年營收總額更高達148億2,684 萬4,000元,應當對食品輸入申報程序清楚,經臺北市衛生局調查南僑化工自102年2月至103年5月10批牛油,南僑化工為食品上市公司明知食品查驗程序,卻以間隔方式前一次有申報食品查驗登記、下一次則不申報食品查驗登記,故意規避查驗義務,依食安法重處南僑化工最高罰鍰每1批進口行為處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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