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超商年菜 最高漲幅25%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李玟瑾/綜合報導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各家便利商店皆因應節慶推出型錄預購商品並強力行銷,因為選擇多又方便,成為不少消費者購買節慶商品的方式之一。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於日前指派消保官針對7-11、全家、萊爾富、OK等超商業者預售的春節年菜進行抽樣調查,不僅抽查商品重量與標示、也針對料理方式進行調查,並比對今年與去年的商品調漲幅度。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日前指派消保官針對超商業者預售的春節年菜進行抽樣調查。消保官發現業者於「圓山鮑貝上湯佛跳牆」商品包裝上就佛跳牆料理方式描述為「層次井然地放置於甕中…」,但代工業者於工廠中並非依所描述的層次性方式進行料理,消保官已要求業者不應為如此描述,以免誤導消費者。

分量減少價格未變 仍漲25%

消保官另外比對各家便利商店去年與今年的預購型錄表示內容,發現各家便利商店販售品項皆有部分價格調漲情形,例如7-11販售「榮榮園富貴一品烤排」份量減少且價格上漲,漲幅約16.4%,全家販售「天恩和風蓮藕鮮菇寶」價錢未變但份量減少,漲幅約14%,萊爾富之「GO香滷味冰糖桂花蓮藕」價錢未變但份量減少,漲幅約25%,
OK之「富貴皇龍佛跳牆」價錢未變但份量減少,漲幅約2.9%。

依標示處理 呈現年菜最佳風味

消保官進一步表示,本次抽查年菜商品重量皆符合或超過標示之重量,標示與實品內容尚稱相符,製造商也標明商品保存方式、解凍方式、覆熱方法及保存期限。消保官提醒消費者,由於便利超商預購年菜多為冷凍熟食商品,消費者拿到商品時應檢視包裝是否完整,更要注意商品保存方式、解凍方式、覆熱方法及保存期限等標示資訊,並應依標示資訊妥善保存及烹調,才能在佳節時呈現菜餚最佳風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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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此類消費屬消費者保護法所稱的郵購買賣,消費者如對所收受的商品不願買受或發現商品有瑕疵,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在7日內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關鍵字: 優活健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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