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郭庚儒報導
未成年性侵害案件年年增高!據統計,99年至今,未滿18歲性侵害加害案件突破2600件。許多同性間認為摸摸無妨,尤其都是男生,認為打一下、摸一下,沒有什麼關係,不必大驚小怪,其實都已觸法。
▲同性間摸一下無妨? 小心已觸法(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未滿18歲的性侵害加害案件數由99年1484件、100年2247件,至101年2611件;相較於99年,上升了75.9%。同時,女性未成年加害人從99年的170人至101年的335人,上升了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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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劉越萍指出,針對未成年性侵害加害人進行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的過程中發現,有部分性侵害案件發生,肇因於錯誤的相處迷思而導致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劉越萍強調,雖然對於雙方都是未滿18歲未成年者,需要提告才成立妨害性自主罪,但不論對方自願或被強迫都有罪,且雙方都可向對方提告。另外,不論同性、異性間,只要乘人不及抗拒而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都構成性騷擾,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北市衛生局提醒,朋友間與熟識者約會仍需提高警覺,並先告知家人或朋友前往的地點、約會對象及返家時間;聚會或見面地點以明亮、公開、能見度高為佳,若遇有臨時更換地點時,可不必赴約,發現飲料或食物被他人經手,或已離開過自己視線範圍者,都不應再食用。
資料來源: www.healthnew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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